對房屋現狀進行烏魯木齊現場測量檢測時,測量房屋的變形情況是必要選項之一,其內容一般包括房屋的沉降測量、不均勻沉降測量、傾斜測量和撓度測量等內容,但對既有建筑而言,由于原始沉降觀測資料往往都是缺失的,事實上,只能測量房屋的傾斜和不均勻沉降、部分重要構件的撓度等內容。
一、房屋的傾斜和不均勻沉降測量
對房屋的烏魯木齊現場測量檢測一般采用經緯儀或全站儀,測量房屋角部棱線頂部相對于底部的水平位移,從而計算出房屋整體的傾斜率和傾斜方向。需要注意的是,該測量房屋由于缺少既有建筑竣工時的原始數據,事實上是包含著一定的施工誤差的。此外,如果房屋既有沉降造成的傾斜,又有水平荷載作用下造成的側向位移,該測量方法是無法區分的。
由于絕大部分情況下,既有建筑的原始沉降觀測資料都是缺失的,我們只能通過測量預設原為水平面的基準面的相對高差來反映房屋的不均勻沉降現狀。這種基準面一般為勒腳線、窗臺面、女兒墻頂、外墻水平裝飾線條、樓面等。
二、傾斜和不均勻沉降測量中存在的問題
1.傾斜測量未用相對高差測量校核
如前所述,由于客觀的原因,我們對房屋角點棱線傾斜的測量結果都是包含原始的施工誤差的,因此,烏魯木齊現場測量檢測對整體性相對較好的房屋,要判斷其整體傾斜的量值,一般來說至少要測三到四個角點,甚至更多。為什么?因為單個角點的棱線傾斜值并不能代表房屋的整體傾斜,只有多個棱線表現出同一個傾斜規律,且數量大致一致,其平均值與房屋整體傾斜的實際值才比較接近。同時,考慮到這些數值的精確度較差,往往還需要與不均勻測量的結果進行相互對比和校核,才能得出相對比較準確的結果。
由此可知,烏魯木齊現場測量檢測廠家說無論是新版和老版危房標準,僅僅只有房屋整體傾斜率超過1%均不能作為地基處于危險狀態的限值,JGJ125-2016中增加了房屋整體傾斜率限值的要求,根據房屋的層數,其限值是2%-3%。